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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是再婚的,婚前我父母去世,现在继承我父母的房产,没有遗嘱,不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我们是再婚的,婚前我父母去世,现在继承我父母的房产,没有遗嘱,不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产 共同财产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阿龙小屋

    发布于2018-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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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个回答
  • ask4876201840 丨Lv 2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1 2018-08-08 举报
  • ask6697576252 丨Lv 1
    按法定顺序继承,继承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我们可以帮助您
    +1 2018-08-08 举报
  • ask5586326131 丨Lv 1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2018-08-08 举报
  • 秦维乐 丨Lv 3
    一般 是夫妻共同财产
    +1 2018-08-08 举报
  • shenhongyan_123 丨Lv 3
    您好!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继承的遗产归您个人所有。
    +1 2018-08-08 举报
  • ask6213606077 丨Lv 0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08-08 举报
  • ask9157686069 丨Lv 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 2018-08-08 举报
  • newano 丨Lv 3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2018-08-08 举报
  • ask3864711918 丨Lv 2
    继承在父母去世时已经完成继承,如果有其他继承人可以作为物权法上的共同共有,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成为夫妻共有
    +1 2018-08-08 举报
  • ask9573238125 丨Lv 2
    你好,建议您们签订相关的财产协议,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确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 2018-08-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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