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如何看待大势将至!公摊面积早就该取消了?$https://m.fang.com/ask/ask_3413237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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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大势将至!公摊面积早就该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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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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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iuyue01000
发布于2018-08-08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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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乔一
丨Lv 0
1998年,国家不再实行分房,然后由深圳开启中国的第一代商品房,同期,引入香港的“建筑面积”进行定价,而且还发展出中国特色的“偷面积”。 有的偷面积还形成了“零公摊”,并非真的没有公摊面积,而是“偷面积”与公摊面积相抵,有不少楼盘就打出“零公摊”的口号,作为营销噱头,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 每个城市相同面积的建筑面积,其公摊是不一样的。一些城市,120㎡可做舒适的大四居,而有些城市只能做个拥挤的小三居。 各城市、各项目差异非常大。 当时,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制度非常不成熟,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没有相应的经验,所以就直接引用了香港的套内面积+建筑面积的定价房价,而国际上基本都没有公摊面积一说。 不得不说,我们在某些方面确实很不“国际化”。你看香港都国际化了。 自2013年1月1日起,香港实行住宅物业销售新规,要求地产代理在推销二手住宅时要先行提供物业单位的实用面积信息,然后才可有选择性地提供相关的建筑面积数据。 同年4月29日《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正式实施,新规扩展至一手新盘,若代理违规,最严重会被撤销牌照。香港房屋销售由此告别“建筑面积”时代。(注:香港的“实用面积”,相当于内地的套内建筑面积。) 而我们每个购房者买房就像过五关斩六将,冻结高额认筹金交茶水费、全款找关系、捆绑车位双合同、冒着大雨千人排队,一路走下去,中签率不足10%,实在是太可怜了...... 然后你告诉我小区门口王大爷的保安亭都得我给钱,我当然不乐意了。 300万的房子,总共公摊30%要90万,这绝对不能忍啊。 有的开发商直接把飘窗算作面积,阳台也算面积,实际面积很大!得房率很高,难道你能住在飘窗上? 而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建筑面积甚至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柱子+墙体面积)来计价的。 如此看来,公摊面积并不合理,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所以老百姓要求取消公摊,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呼声越来越高。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发布近200次,创历史新高。 中国的房地产发展到今天,当我们在调控上不断推陈出新,也确实到了要正视公摊面积问题的时候了,应该与时俱进地使用更科学公正的计价方式,来确保老百姓的利益。 连新华社都为公摊问题摇旗呐喊——“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非一剂猛药可以完全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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