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贷款还在银行办理中,开发商有权说是我违约吗?$https://m.fang.com/ask/ask_3413052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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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还在银行办理中,开发商有权说是我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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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190241592
发布于2018-08-07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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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灼灼
丨Lv 2
1、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如果你不按时偿还你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诉、计入央行数据库的黑名单等;2、还款和房屋交接没有任何关系,换句话说:房屋贷款有可能已经偿还2年而所购房屋还没有交房;3、签定买卖合同以后办理贷款手续,一般按常理必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配合办理,但是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延期办理贷款审批手续,这样你就可以晚一点支付银行贷款;但是,必须征得开发商同意谅解才可以,否则,开发商有权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及滞纳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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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352036866
丨Lv 2
按揭的含义九十年代初,随着房地产业的兴起,“按揭”一词逐渐被人们所了解。“按揭”一词从香港传入,是英语”Mortgage”的粤语音译。有些购房者认为“按揭”就是指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我们目前所使用的按揭,一般指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按揭作为担保的法律关系为:在项目的期房预售合同中,买方支付一部分楼价款给卖方,其余房价款买方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给卖方。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卖方通过协议将买方对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金融机构作为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卖方解除担保,买方将依合同取得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买方还清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后能优先获得赔偿。可将期权赎回,取得房产证。如果买方在贷款期限内违约,或不能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处分按揭楼宇并能优先获得赔偿。为鼓励购房者购买所建房屋,开发商请求银行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开发商要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应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和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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