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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户囗现是农村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前是农村集体经组织成员,在家分有山林可以吗?

    我户囗现是农村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前是农村集体经组织成员,在家分有山林,田土和宅基地并建有房屋,后于1982年转为非农户囗,爱人和小孩也于1985年转非。因种种原因,爱人虽转非,但户囗本上及身份证上登记的住址都还是农村老家村组的地址,由于长期闲置,老屋已年久失修倒塌,但1991年以我的户主名颁发币宅基地土地使用许可证还保存完好。现我想在原宅基地上重新建房,可以吗?如果不行,侄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紧邻我宅基地,如果以侄儿的名义在我们共同的宅基地上建房,年久恐后代为共同房屋产权惹麻烦,想建房前我们叔侄拟写一协议请亲友长辈邻居和村组签名盖章见证,甚至去县市公证处公证, 北京市

    产权 土地 宅基地 户主 举报

    提问者:ask3395692022

    发布于2018-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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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714651353 丨Lv 2
    主要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1 2018-08-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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