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家里的老人家在xx买了一套130平方的套房,因当时销售员没跟老人家说没有预售证白受欺负了?
2015年8月家里的老人家在xx买了一套130平方的套房,因当时销售员没跟老人家说没有预售证,只说是上面领导批准特价销售,最晚2017年11月30日可以交房,老人家就答应买了,那时候签的是商品房的认购协议书,交了定金后融信销售员没多久就通知去银行办按揭,等开始要按揭时被银行驳回,老人家当时就去退房不让退,就说会解决,等到2017年11月30日前两天给我们寄了一张交房通知书,我们拿着通知书去交房时xx的售楼部经理说无方式是无预售证销售的,政府那边证还不让办,要等两个月,就这样每次时间快到了都跟我们说还要等两个月,7月30日是xx分部经理约定的最后交房时间,我们到现场后跟我们说网签过不了,还需要等有关部门开会后决定怎么处理这件事,最多不会超过8月份能解决,我想问下如果我们去起诉他们,我们要求赔偿逾期交房的赔偿金可行不?是不是起诉了赔偿了我们的房子最后还是xx收回了?现在平潭的房价涨的比当时高了六千左右,如果最后是xx收回房子赔偿一点赔偿金了事,我们这样的老百姓不是很吃亏?白受欺负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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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229979729
发布于2018-08-0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