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纠纷向您咨询。详情:房子是单位分给亲属的,位置在南湖可否电话进一步和您沟通?
律师您好,我有一处房产纠纷向您咨询。详情:房子是单位分给亲属的,位置在南湖,开始我们在那住了几年,后来房子动迁搬到西康路,住了两年后房屋归开发公司拆迁了。1990年拆迁时亲戚口头说:“写你名字,你有两个儿子房子不够住,房子你们整了吧!”,我们同意并且交五千多(包括3000元取暖费和入住费)。现在他又回来要房子,我们出于这些年他帮过我们的亲情原因打算给他八万块钱感谢。问题:1.但在给钱的过程中,一定要往他家送钱,不知道他这个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如果送了会不会成为他今后打官司的证据。(近几天亲戚和我们进行了电话沟通,并且很可能是在录音,在通话过程中,他一直声称是他的房子。)2.可否电话进一步和您沟通?怎样把事情解决妥当,怎样给钱、写收据,不会在日后产生歧义。期待您的回复,谢谢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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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644944437
发布于2018-08-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