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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一、管理流程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变压器主电源箱由土建项目管理中心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到指定的主电源箱接电。3、各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服从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用电必须到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注明用电负荷、用电部位、用电时间。挂表计量。严禁擅自接电。4、主体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办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和安全连带责任。5、主体施工项目部即指:土建总包项目部和装修总包项目部、景观总包项目部。其他单位均按外协施工单位管理。6、专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和外协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二、用电安全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维护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定期巡检并作好记录。漏电保护器要不超过半月进行一次检查。2、塔吊、龙门架、搅拌机、钢筋等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保护。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停止作业后关闭电源,锁好开关箱。4、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同时在地面上设有明显标志。5、 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6、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且设置防雨防砸措施。7、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8、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电源线,电线宜用防水电缆。9、电缆干线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果埋设,过横道时应穿铁套管防护埋设。架空线路应按标准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10、橡胶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11、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12、施工现场夜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如果夜间施工同时要有足够的施工照明。现场照明必须设专用线路和专用配电箱,13、装修区域现场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14、室内照明每个灯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办公室禁用热得快、电炉等。必须设专人巡视生活区用电,人员离开要拉闸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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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jiabo
丨Lv 0
可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制定。重点是:1、开关箱要做到:一箱一锁,一机一闸,箱内有可见分断点的隔离开关,有漏电保护器(30mA,0.1s),分设N线及PE线接线端子板,母线分色(N-浅蓝色、PE-绿/黄双色);2、开关箱距设备水平距离≯3m,安装高度是: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m;3、照明箱与动力箱分设,开关箱应防雨防尘;4、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作可靠的接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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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1、凡接用本公司电力的施工单位,在接电前一周提出书面用电申请,其中写明用电范围、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台数及功率,并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绘制施工用电现场平面图、立面图、及接线系统图。 2、工程部接到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所架设的线路、配电箱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将申请表批复给用电单位,用电单位在得到同意后方可挂表接电。 3、总配电箱内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总空气开关、动力电表、照明电表、分开关等固定设备,锁完好。电气设备的各层外壳必须与专用的PE线连接,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连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电费计费:凡总表与各分表之和的差,由各分表分摊(新设电表由甲、乙双方共同读数记录,作为计量依据),生活用电与施工用电必须分开,计量如不分开将按总数3:7(生活与施工)拆分。 5、各施工单位必须配有专职电工,持有电工证,并对所架设的线路、电机运行安全负责;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外电线路边线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米,塔吊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成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米,严禁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临设堆放物件杂物。 6、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严禁乱拉、乱接线路不规范或各类电器设备设置不规范,一经发现将停电并处500元以上罚款,由此引发用电安全事故由其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7、每月进行1-2次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经计量直接用电或未经同意擅自接表使用的单位,一律按窃电处理,除收缴已用的电费外,追加5000元以上经济罚款。 8、各用电单位应对业主的各类用电设备加以保护,对损坏者将按设备或损失价值的5-10倍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