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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2006年 村委会因为还帐 把大队房子通过招标方

    在2006年 村委会因为还帐 把大队房子通过招标方式卖给了个人 初衷就是把房和地一块属于个人 但是当时写的合同没有明确说土地归个人 只写的可以翻新建房 现在面临拆迁 除了地上建筑物 宅基地补偿归个人 还是村集体是把房和地一块属于个人 但是当时写的合同没有明确说土地归个人 只写的可以翻新建房 现在面临拆迁 请问除了地上建筑物 宅基地补偿归个人 还是村集体?在2006年 村委会因为还帐 把大队房子通过招标方式卖给了个人 初衷就是把房和地一块属于个人 但是当时写的合同没有明确说土地归个人 只写的可以翻新建房 现在面临拆迁 请问除了地上建筑物 宅基地补偿归个人 还是村集体? 北京市

    拆迁 土地 房子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ask1234246554

    发布于2018-08-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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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93002251 丨Lv 2
    你好,属于个人就应当补偿个人
    +1 2018-08-04 举报
  • ask8561282396 丨Lv 2
    您好,根据具体的合同签订的情况判断,是本村人吗?本村人的话,是有效的。可以主张相应的拆迁补偿。
    +1 2018-08-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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