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2017.8月在吴江买了一套酒店式公寓,当时xxx金5万元,
你好 本人2017.8月在吴江买了一套酒店式公寓,当时xxx金5万元,12万房款,还有10万元当时要求打入另一个账号,因为当时销售和我们说这10万抵15万房款,我们也没多想就交钱了,当时也没有注意收据上写什么,但是贷款快一年了都没有下来,经多方打听银行说是开发商资质有问题不给放贷,但是又不给我们书面说明,只是口头这么说,去当地房管所打听说那是烂尾楼,所以我们要求解除合同,但是他们却说只愿意赔偿17万房款,那个10万是第三方的服务费,他们不负责,但是我们买房的时候未有人和我们说明还有第三方,当时所有的交易都是在该房产的交易大厅,想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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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lawen
发布于2018-08-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