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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单位的棚户区改造房,不对外出售,属于职工住房,一年前说出公示后报名的职工才有名额买房请问这样合法吗?(来自平凉棚户区小区)

    父母单位的棚户区改造房,不对外出售,属于职工住房,一年前说出公示后报名的职工才有名额买房,没有报名的视为自动弃权,现在我们想要买房确说没有名额不能买,当时可是所有职工签字,改善职工住房才盖的这个小区,请问这样合法吗? 北京市

    购房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 举报

    提问者:ask7636081641

    发布于2018-08-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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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75411770 丨Lv 2
    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1 2018-08-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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