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我215000元,被告有一间房屋,我已申请法院做了保全我怎么才可以要回欠款?
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我215000元,被告有一间房屋,我已申请法院做了保全,2月前我现在那间被保全的房屋要拆迁,我到法院去要求他们去执行,法院叫我登记后回家等他们回话,就这样我去了5、6趟都是这样的,就在3个星期前法院带我去了拆迁办公室,一打听拆迁户中没有被告名字,可能用被告父亲的名字,法院的那位法官说房管局看看,就这样过去了3个星期,今天我打电话给那位法官,他说被告的妻子在几年前和被告离婚了,法院把那间房屋判给了他妻子。但是由于房屋已被保全没有户,现在房产证上名字还是被告的名字。被告的妻子就拿着法院判的离婚判决书到拆迁办公室拿走了拆迁补偿款,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怎么才可以要回欠款,只要可以拿到欠款我可以拿一半欠款作为辛苦费,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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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897793181
发布于2018-07-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