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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共有物业应如何处理?

     李先生与妻子离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将其与妻子共同拥有的一套物业所有权判与给李先生本人,法院判决通过后,李先生打算出售该物业。请问李先生是否携房产证及共有证,法院的初级离婚判决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妻子的身份证复印件便可直接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出售手续?如不能直接办理交易出售,需先办理什么手续及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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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he00871516_vip

    发布于200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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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任凤蓉 经纪人
    李先生不能直接将该物业出售。必须先持以上资料到房管局办理了析产登记手续将产权全部转为李生名下。并且李先生所持的以上资料中离婚判决书是法院的初级判决书,需同时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方可办理离婚析产免征契税手续(需时10个工作日);然后再持房产证及共有证,法院的初级离婚判决书(及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妻子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办理析产登记手续(需时7个工作日可)。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出证及归档后才可办理交易出售手续。
    +11 2014-03-01 举报
  • 我的日记 丨Lv 6
    气哭了。我是有
    +1 2016-04-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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