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购买一块112平方米的住宅用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
1989年购买一块112平方米的住宅用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因资金不足,一直未建房子,2011年开始至今,多次到住建局办理报建手续,但住建局以此地有50平方米已被划为政府规划用地,不得全面积报建,最多只许可报建不在规划内的60多平米,请问像这种情况可以维权吗?政府一个规划用地就拒绝我们申请报建手续,那我们的权益不是受到损害了吗?当初是花钱买的土地啊,而且现在目前一整条街道都已经建房子,就只剩这块空地。而且政府拒绝报建,也没有相应的赔偿,也只是个规划用地也不知具体的征用的时间。这种情况,政府的规划用地是否能够拒绝报建,要怎么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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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282722679
发布于2018-07-2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