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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丈夫25年不回家,不给生活费,家里没有钱了,就跟他要,他也不愿意给害人吗?

    律师你好,我丈夫25年不回家,不给生活费,家里没有钱了,就跟他要,他也不愿意给!他就等着我们家房子拆迁呢,律师,我们的法律就整治不了这样人。害人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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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513969093

    发布于2018-07-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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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ask7241435309 丨Lv 1
    您好,没感情赶紧诉讼离婚,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1 2018-07-26 举报
  • 老宋网络 丨Lv 2
    家庭纠纷协商解决!
    +1 2018-07-26 举报
  • ask5299932282 丨Lv 1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1 2018-07-26 举报
  • ask9506308519 丨Lv 1
    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1 2018-07-26 举报
  • ask2142058432 丨Lv 1
    可以起诉 解决
    +1 2018-07-26 举报
  • ask4505104751 丨Lv 2
    可以起诉离婚,要求支付抚养费;也可以不起诉离婚,单独起诉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2018-07-26 举报
  • ask1817621145 丨Lv 1
    您好,涉嫌遗弃家庭成员罪。
    +1 2018-07-26 举报
  • 蓝梦在线 丨Lv 4
    建议及时慎重决策
    +1 2018-07-26 举报
  • ask9458835309 丨Lv 2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起诉离婚,并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电询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1 2018-07-26 举报
  • ask5498316564 丨Lv 2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 2018-07-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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