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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卖方,买方按揭,在2018年六月二十三日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三十万请问律师这个合同的有限期是多久呢?

    我是卖方,买方按揭,在2018年六月二十三日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三十万,合同上并未约定具体的尾款到帐时间,中介说谁也不能保证银行的具体放款时间,我说一年半载也收不到钱咋办,最后中介在合同认充协议时写上了若在2018年12月31日前银行未放款在我拍定帐户上,会付我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作为补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请问律师这个合同的有限期是多久呢? 北京市

    首付 二手房 按揭贷款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428642065

    发布于2018-07-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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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521922550 丨Lv 2
    合同不是已经约定清楚了吗
    +1 2018-07-23 举报
  • ask1255925211 丨Lv 2
    这个是按你们合同约定 ,,,
    +1 2018-07-23 举报
  • ask5671462786 丨Lv 1
    如果如果在2018年12月31日没有收到尾款,则从2019年1月1日起,买方相当于借你的钱,要支付你年利率24%的利息,
    +1 2018-07-23 举报
  • ask3363417991 丨Lv 1
    意思就是,到期如果没收到尾款,未收到部分利息按百分之二十四计算。
    +1 2018-07-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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