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在鸡西市金龙地下商场租了一个厅位,一开始租的时候我们谈好的 起租从2018年的6月27到2019年的6月26合同期限是一年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算不算诈骗?$https://m.fang.com/ask/ask_3390561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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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鸡西市金龙地下商场租了一个厅位,一开始租的时候我们谈好的 起租从2018年的6月27到2019年的6月26合同期限是一年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算不算诈骗?
你好,我在鸡西市金龙地下商场租了一个厅位,一开始租的时候我们谈好的 起租从2018年的6月27到2019年的6月26合同期限是一年,房租分3个月付给你厅主,第一次罚款是2018年的6月26日打款一万,7月26日打款一万8月26打款一万二千元,包含押金两千,厅主可以继续对厅 ,对出去后给我一个月时间摔货,我要是违约赔偿厅主一个月违约金,我今天(2018年7月20号)和他说27号不租了,让他过来交接,他说不但钱不给我退,还要我给他六万当违约金.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算不算诈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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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340347017
发布于2018-07-22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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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544348158
丨Lv 2
你好,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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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677352205
丨Lv 1
你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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