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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11月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上约定的是交押金1000,房租支付方式为提前一个月一季度支付一次(每月550元)能退还吗?

    2016年11月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上约定的是交押金1000,房租支付方式为提前一个月一季度支付一次(每月550元),2018年4月交付了下一季度的房租,5月决定退租,并告知房东,得到房租同意,6月搬出,现房东只退还1000元押金,押的一个月的租金和剩余一个月的租金(1100元)均未退还,协商后,房东任然不予退还,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能退还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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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547710954

    发布于2018-07-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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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白色多瑙河 丨Lv 0
    你好,是可以退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1 2018-07-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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