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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与邻居马某,2006年存在房屋土地纠纷。经富锦市人民法院判决马某拆除仓房并在我家房屋15cm滴水岩外重新建墙

    我与邻居马某,2006年存在房屋土地纠纷。经富锦市人民法院判决马某拆除仓房并在我家房屋15cm滴水岩外重新建墙。次年,我家修建东院墙马某将其推到。时隔多年,本人父亲去世,我在外地读书。家中只有母亲,本人想重新修补东墙保证母亲及家中财产安全。但是马某多次出言威胁。称此处为他家土地不让我们修补且无任何证据,因此找来村干部调节,调节无效。后本人与母亲持2006年法院判决书,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与派出所沟通,派出所以此类并非刑事案件不能给与办理。2018年7月14日本人与母亲将东墙修补完毕但却造马家人强拆,随然被本人阻止但仍然造成墙体破损双方争执不休,此时给派出所致电请求出警调解。 北京市

    土地 墙体 强拆 土地证 举报

    提问者:ask8765443342

    发布于2018-07-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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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84816849 丨Lv 1
    你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 2018-07-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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