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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有商品房认购协议想在网上核实一下怎样查?有人晓得吗?

    认购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ask1981956268

    发布于2018-07-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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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371406532 丨Lv 2
    付款时间是在交完定金后签署的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内付齐。这是有贷款协议中所规定的。协议中对付款日期的规定如下:如下图绿色方框部分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针对房屋认购事宜而签订的一份协议。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被房管局监证后,认购协议失效。我们认为认购协议只是一个“定金协议”。
    +1 2018-07-15 举报
  • ask1685590390 丨Lv 1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基本性质: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独立的合同,因为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我们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独立的合同。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1 2018-07-15 举报
  • ask3139654195 丨Lv 1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那么房屋认购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房屋认购协议书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认购协议书甲方(卖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机构:乙方(认购方):住所: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认购甲方预售商品房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乙方认购甲方预售的号楼号房屋,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框剪结构,层高为米。该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登记面积以政府部门核定面积为准)。2、甲、乙双方约定房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元,总金额元。购房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由双方按照交易习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3、该房屋的交付条件为:符合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包括装修)要求,并经验收合格。4、交付期限为年月日前。5、乙方在订立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乙方购买认购房屋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购房款。6、甲、乙双方商定,认购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售楼中心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格式合同)。7、在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期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8、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有权另行处分本协议所涉房产。9、甲方声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抵押于银行,甲方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合理期限内解除抵押,以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前办妥房产权属登记手续;本项目的地下车位(库)不作为公共分摊面积,因此所有权不属于业主,甲方有权对车位(库)进行处分。10、本协议未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按下列先后顺序确定:(1)甲、乙双方另有的约定;(2)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及文件;(4)格式合同确定的条款;(5)商品房买卖交易习惯。11、因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由仲裁委员会裁决。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年月日◆相关知识:◇关于房屋认购协议书《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全文>>◇房地产认购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签房地产认购书买新房,地产商说,房子选定后,直接签预售合同,然后签正式合同。需不需签认购书呢签认购书有什么好处中顾网律师回答: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全文>>◇房地产认购书样本认购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开发企业):注册地址:营业执照编号:资质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买受人(购房者):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全文>>◆相关链接:◇房屋认购协议怎么写科教园新庙社区灾后建房有偿安置认购协议编号:__________甲方:绵阳市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切实解决灾后群众住房问题...全文>>◇什么是房屋认购协议书《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1 2018-07-15 举报
  • ask7252576116 丨Lv 2
    些购房者由于对认购书的认识程度不够,在签订时较为随意,为自己带来了不少麻烦。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由此看来,具备了上述条件、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认购书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应与购房者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应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说,如果是具备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的认购书,其内容应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即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要对其中的条款进行仔细阅读,认真思考,切不可盲目行事。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仔细斟酌其中的各项条款,并重点关注关于定金的条款、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认购书协议的生效、失效时间等内容。同时,应特别注意其中有无超出法律、法规范畴的“霸王条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 2018-07-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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