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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苏州市区,之前和妻子共同买房办理了商业贷款,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2、离婚房产过户是否确定不需支付契税、个税等税费?

    我在苏州市区,之前和妻子共同买房办理了商业贷款,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我是主贷人,她是共同借款人。目前我们打算协议离婚,房子归我,给她补偿款。想咨询的问题是:1、在没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怎样可以顺利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银行办理房产过户?2、离婚房产过户是否确定不需支付契税、个税等税费?目前已经咨询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答复说,办理过户前需要先征得银行同意。而银行的答复是,要过户需要先清还贷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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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397239181

    发布于2018-07-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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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018999676 丨Lv 2
    是的需要还清贷款,可以买卖房产,共同分割钱款
    +11 2018-07-15 举报
  • ask8644352396 丨Lv 1
    1、不能过户 ;2先还清贷款
    +1 2018-07-15 举报
  • ask9784211444 丨Lv 1
    有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你是没有办法将份额全部过户给他的。在离婚前更改房子的姓名,不需要交税,如果离婚以后更改,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1 2018-07-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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