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一块农耕地,大约40亩左右,在2002年的时候,有企业要来办厂然后在几年前?
我们村有一块农耕地,大约40亩左右,在2002年的时候,有企业要来办厂,当时村领导和企业向村民说是租用,每年补贴给村民800元/亩,补偿期至土地完善后止。后来村里就下了一张协议书给村民,要求村民签名,因为村民多数没有文化,也就不懂协议书内容,一直以为协议书上内容和口头上的说明是一致的,于是就签了字。在2004年,那家企业开始建厂房,用去土地约10亩,剩下的约30亩土地一直闲置。然后在几年前,那家企业破产,所有财产抵押给银行了。最近,银行把土地使用权拍卖给一家新的企业,新企业要在30亩的土地上建厂房。村民认为,这个土地我们只是出租,银行无权拍卖,而银行方面说当时村民签的是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银行有权拍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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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154434905
发布于2018-07-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