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与房东在2018年6月28日签约租房,租房日期是2018年7月11日到2019年7月10日我应该怎么索赔?$https://m.fang.com/ask/ask_337799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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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东在2018年6月28日签约租房,租房日期是2018年7月11日到2019年7月10日我应该怎么索赔?
您好,我与房东在2018年6月28日签约租房,租房日期是2018年7月11日到2019年7月10日,但是2018年7月9日,房东退还了我已经交上的房租2200,不租了,然后以2700的价格租给了别人。请问房东算违约吗?如果算,我应该怎么索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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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658135522
发布于2018-07-13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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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289084162
丨Lv 1
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还得看合同约定。还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具体建议带上租房合同来律所当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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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724556653
丨Lv 1
您好,算违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建议来电或者携带资料来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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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875504169
丨Lv 2
算违约,可以要求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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