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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与房东在2018年6月28日签约租房,租房日期是2018年7月11日到2019年7月10日我应该怎么索赔?

    您好,我与房东在2018年6月28日签约租房,租房日期是2018年7月11日到2019年7月10日,但是2018年7月9日,房东退还了我已经交上的房租2200,不租了,然后以2700的价格租给了别人。请问房东算违约吗?如果算,我应该怎么索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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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658135522

    发布于2018-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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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289084162 丨Lv 1
    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还得看合同约定。还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具体建议带上租房合同来律所当面详谈,
    +1 2018-07-13 举报
  • ask2724556653 丨Lv 1
    您好,算违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建议来电或者携带资料来所详谈。
    +1 2018-07-13 举报
  • ask7875504169 丨Lv 2
    算违约,可以要求违约金。
    +1 2018-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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