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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房屋代理租了一间房子,合同租期一年,住了一个多月,不租了,房屋代理说我违约合法不?

    找房屋代理租了一间房子,合同租期一年,住了一个多月,不租了,房屋代理说我违约,要赔偿百分之二百违约金。签了合同,合同上面也写了,本人签字了。现在我想问问,百分之二百违约金,合法不?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期 房子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2945033393

    发布于2018-07-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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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4552799350 丨Lv 1
    您好,合同的违约金数额是根据双方约定的,并不违法,但是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的减少。 所谓过分高于一般指的是超过损失的30%。希望我能够帮到您,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1 2018-07-12 举报
  • ask394180694 丨Lv 1
    不合法,百分之二百的违约金过高,法院不会支持的。
    +1 2018-07-12 举报
  • ask4937405707 丨Lv 1
    您好!你违约倒是真的,但是违约金太高是有问题的,你这种情况一般就是一个月左右的租金的违约金
    +1 2018-07-12 举报
  • 党约 丨Lv 2
    你好,这个格式条款无效。不用陪这么多。
    +1 2018-07-12 举报
  • ask5659067492 丨Lv 2
    您好,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标的物的20%。
    +1 2018-07-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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