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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一个农村务农者,与女方未婚同居十八年,生有一女已十七岁,我们在同居前即一九九三年在村宅基地审批三间地基养老院该怎么分割?

    我是一个农村务农者,与女方未婚同居十八年,生有一女已十七岁,我们在同居前即一九九三年在村宅基地审批三间地基,系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我一人,后已告墙脚地基,在二000年认识女方钱某一起生活至二0一八年三月,我们双方闹矛盾,家有养老院被女方钱某搬至她舅舅家,现如今女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己建房屋五层,请问律师大人,房屋是农村集体宅基地,而在造房过程中欠债三十万,养老院己被女方搬走,财产,债务,养老院该怎么分割 北京市

    地基 墙脚 土地 楼层 举报

    提问者:ask763173618

    发布于2018-07-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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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43402987 丨Lv 2
    诉讼要求分割,。
    +1 2018-07-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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