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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假设我是乡镇书记,接到市里面的征地任务要求我在一个星期内完成算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吗?

    您好现假设我是乡镇书记,接到市里面的征地任务:要求我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在阵地过程中,与土地承包商人协定:承包商必须在一个星期内配合政府完成征地任务,而我这边也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将赔偿资金一千万打到对方账户。如果要走程序,则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审批下来,财政才会拨款。为完成任务,我直接去财政局协商,最后达成协议:以我单位名义去借款,等市里审批下来再还款给财政。款项打给承包商之后市里开会认为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过高,这块土地不值这个价,不批准我这种做法。冻结了承包商的账户,但承包商已经取出八十万。请问:1.我这种属于渎职罪吗?2.我这种行为,算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吗?谢谢。 北京市

    土地征收 土地 房屋评估 还款 举报

    提问者:ask8948554329

    发布于2018-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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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karwan 丨Lv 4
    渎职罪以行为人存在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为前提
    +1 2018-07-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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