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家里拆迁,父亲将按人数进行的拆迁补偿全部据为己有。家庭成
情况说明:家里拆迁,父亲将按人数进行的拆迁补偿全部据为己有。家庭成员:现有户主、户主妻子、户主的大女儿A和她的孩子、户主的二女儿B、户主的三女儿C及户主的小儿子D共7口人。家庭关系:A与B为户主与其前妻所生子女,C与D为户主与户主妻子所生子女。户主前妻已去世,户主妻子为A与B二人继母。主要问题:由于户主将其二女儿B的拆迁补偿据为己有所引起的纠纷。补偿方式:拆迁补偿在采用按人数划分的前提下,进行房屋重置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除此之外的货币补偿还有拆迁补助费以及临时安置费。其中,关于产权置换补偿拆迁办规定每人可获得35㎡,成年未婚的家庭成员可获得1.5倍补偿也就是52.5㎡。具体情况:户主家共7口人,除了二女儿B和三女儿C可得到52.5㎡的产权置换补偿外,其余每人均为35㎡。拆迁原房屋约有450㎡,我们目前可用人数进行房屋产权置换的共280平,剩余的170平均按照建筑平方数进行货币赔偿,每平约500元。也就是说,在按人数进行补偿的前提下,二女儿B可获得所属自己的52.5㎡的补偿。但由于B为了获得这52.5㎡的补偿导致户主损失52.5*500的货币补偿,户主也有权要求B对其进行等额经济补偿。所以,在B对户主进行等额经济补偿的基础上,户主无权扣留对于B 的房屋置换补偿。请问,如果在这种情况下,b 向法院提出对房屋置换补偿所有权的申请,能胜诉吗? 北京市
更多
产权
拆迁办
拆迁
房屋置换
举报
提问者:ask2633757221
发布于2018-07-0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