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借款人拿两处房产抵押,私下写的抵押合同没有公证,因为没有拿到房产证,这样的情况我起诉了法院会判拍卖房产给我钱吗$https://m.fang.com/ask/ask_3367401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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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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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60007136
丨Lv 2
如果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还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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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223547294
丨Lv 1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抵押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抵押权人会丧失物权意义上的优先受偿权。由此可知,房屋等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就不能根据抵押合同实现抵押权。换句话说,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就不能享有将抵押房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简而言之,不动产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依然有效,但抵押权不成立。也就不能行使抵押权。不能直接拍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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