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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8月22日于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贷款,98401.29.年利率超过的国家规定的贷款24%,属于严重侵犯个人隐私。

    2017年8月22日于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于2017年8月22日17:15:19收到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0000元整,2017年8月22日17:45:13扣除手续费7569.33元作为手续费,实际到账62,469.38元。本金:62469利息35932.29合计:98401.29.年利率超过的国家规定的贷款24%,达到了58%的高息,属于畸高利率。于四月份本金基本已经偿还,因剩余利息过高产生纠纷。从4月开始证大财富工作人员,用各种号码,各种地区不断打电话,一天曾打十几次,威胁,恐吓,恫吓,承若他们在六月28日之前还清,他们不依不饶,每天电话不断,威胁,恐吓,骚扰家人等不当催收,并未经本人允许,联系本人手机通讯录朋友亲属,发送短信,律师函。属于严重侵犯个人隐私。请求管理部门给予协助处理。 北京市

    贷款 房产纠纷 手续费 举报

    提问者:ask2173916906

    发布于2018-07-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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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8047142994 丨Lv 1
    可以起诉维权。。。。
    +1 2018-07-06 举报
  • ask6239126123 丨Lv 1
    你好,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关于民间借贷债权债务纠纷是可以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计算。必要时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案件信息综合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赔偿计算表等。
    +1 2018-07-06 举报
  • ask2691530715 丨Lv 1
    报警,。、。、。、实际收到多少钱就还多少钱。、其他钱等他起诉法院判决。、。、。、。、。、。、。、。、
    +1 2018-07-06 举报
  • ask3838940694 丨Lv 2
    向公安局反映。。。。。。。
    +1 2018-07-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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