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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姊妹共四人。父亲病故后,没有留遗嘱,家庭住房有母亲一人居住。现在遇(来自大同棚户区小区)

    我们姊妹共四人。父亲病故后,没有留遗嘱,家庭住房有母亲一人居住。现在遇到棚户区改造拆迁,母亲把住房赠与给其中姊妹一人,使得拆迁补偿款被一人享有。请问:我们其余三人,可否就父亲的房产份额,提出继承要求。谢谢! 北京市

    房屋赠与 房产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 举报

    提问者:ask5840648554

    发布于2018-07-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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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王书培 丨Lv 3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1 2018-07-04 举报
  • ask2667717308 丨Lv 2
    可以,详情委托本律师代理起诉继承,本律师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
    +1 2018-07-04 举报
  • ask2853201734 丨Lv 0
    你好,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1 2018-07-04 举报
  • ask5490366329 丨Lv 1
    可以,因为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父亲那二分之一的份额可以由母亲和你们姐妹四人共同继承。
    +1 2018-07-04 举报
  • ask5633024597 丨Lv 2
    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律进行遗产分割,单从房产来说,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拥有同等权利的继承权,由以上关系中的所有成员平均分配死亡人的房产,如有任何一人不想继承房产,可去公证处做一份放弃继承公证,持此公证,其他有继承权力的人一起到房产局将上述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1 2018-07-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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