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几年前我家的房屋宅基地证明是存在法律效益的,我们家也有自己的房屋,
在十几年前我家的房屋宅基地证明是存在法律效益的,我们家也有自己的房屋,一直在那住着,现在由于房子老化,需要翻新重盖,此时房屋宅基地证明却是无效的,该证明却被取消,当时只有一个红头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也不知道,也不知道宅基地证明被取消,如果证明被取消,那我们岂不是住着违法的房子住了十几年,但是去乡镇或者县却擦不到该宅基地证明,导致房子也不能扩建/也不能翻新,可现在房子已经是老房子了,本来就属于危房,这让我们如何是好,去哪居住?对于相关工作人员将我们的宅基地证明给取消,他们是否有权利随便取消?取消后就不负任何责任吗?取消是是不是不用家人签字?,现在宅基地证明以及红头文件还有良好的保存,可以作为土地分发的证据。还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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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607534134
发布于2018-07-0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