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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把自己的一套房子给租掉,不知是不是应该向物业登记一下呢?

    自己有套空的房子,最近有人要租,想想收收租金也是很美的一件事,可我先生不在身边,他跟我说租的时候最好到派出所去登记下。我觉得太麻烦了,听说物业公司也可以登记的,不知派出所和物业公司登记性质是否一样?如果我到物业登记了是不是就不用到派出所去登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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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挤个房

    发布于200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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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踮起小脚 丨Lv 3
    没有必要这么麻烦,现在好多时候业主租房子,都是由个人来直接办理的,你最好能找个知名的经纪公司来给你办理,这样也有个保证,在租房子的时效来说也比较快点。
    +1 2007-05-26 举报
  • 宁波老女人 丨Lv 3
    最好到派出所登记,要不出了很多事你可不好说.登记性质不一样啊,办理也很简单 你提供你的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就可以
    +10 2007-05-26 举报
  • 跑跑大王 丨Lv 2
    房屋租赁从合法的角度来说当你找到承租方,在核实对方身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应双方签属租赁协义,并对一些必备条款进行说明,比如房屋座落,面积,租金,付款方式,维修费用,水电费等等,并说明违约责任。 尔后协议必须去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我这边为产权交易登记中心的租赁科办理租赁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并缴纳税金,然后就可以按协义履行合约收取租金了。按正常是不需要通过派出所的。 另外物业来进行登记其实也只是委托物业来办上述手续,其它还是一样的。但是通过物业,物业一般会收取中间费(介绍费)
    +1 2007-05-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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