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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117580687 丨Lv 1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和罚款应当在利润分配科目列支,因为罚款代有惩罚性质的行为,要在费用科目列支就占了国家的便宜,也就是所得税少交了,具体是:1,发生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和罚款 借: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和罚款)贷:应付款(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2,交纳时 借:应付款(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
    +1 2018-06-27 举报
  • ask626377835 丨Lv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房产税认定后,如果涉税信息发生变化,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变更业务。税务机关按规定对逾期不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的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1 2018-06-27 举报
  • ask3208085065 丨Lv 1
    一、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征收机关核定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这就是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如果纳税人为申报缴纳税款,那么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就是纳税人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 二、契税滞纳金的适用比例 根据国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执行的通知》的规定来说,凡税款滞纳这类的行为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的,按照原来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要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 另一种情况就是,税款滞纳是在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那么就要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契税滞纳金的缴纳法 纳税人应该从纳税义务发生的那一天开始,十天之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且在契税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相应的税款,如果没有按时交纳,那么滞纳金就是每日增加缴纳万分之五。
    +1 2018-06-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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