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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年前,我兄弟在广州打工出了意外去世了,厂方陪了二十万元,有两个女儿,请问这样合理吗?

    六年前,我兄弟在广州打工出了意外去世了,厂方陪了二十万元,有两个女儿,由爷爷奶奶带着,现在我弟媳想要那二十万买房子,想带走两个女儿,请问这样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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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76907409

    发布于2018-06-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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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471309830 丨Lv 1
    这二十万有一部分是爷爷奶奶的,不可能都归弟媳。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弟媳,这没啥折腾的。建议协商解决。
    +1 2018-06-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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