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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窗户侵害了楼上业主的权益了吗?

    2009年4月我购买一门市,购房时经开发商口头同意在门市后墙开设了窗户(所在楼宇的其他同类型商业用房业主也都是这样开的窗户),我门市楼上是单身公寓,我门市后面是楼梯间。2009年9月楼上业主购买了一连6间单身公寓(每3间为一个单元),2009年10月楼上业主将6将单身公寓打通,只走另一楼梯,将我门市后面的楼梯砸掉,在楼梯门口装上全封闭防盗门(导致我门市的公共设施全被锁进他的家里),并在我门市后墙(非承重墙)上打入槽钢,将楼梯间改建为上下两层房屋。据让还以我的窗户影响了他的附房(其实就是以前的楼梯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状,要求我封掉门市后面的窗户。楼上业主有权利要求我封掉窗户吗?法院能以图纸上没有窗户为由要求我封掉窗户吗?在其期间我也提起了反诉,法官最终应怎么判决? 北京市

    开发商 购房 业主 承重墙 举报

    提问者:ask1063479662

    发布于2018-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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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2131276823 丨Lv 1
    确定是楼上的水管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楼上业主承担,先通过物业协调,不行就走法律诉讼的道路,起诉楼上业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
    +1 2018-06-25 举报
  • ask8935533582 丨Lv 1
    我怎么觉得应该找城管啊。。。开个玩笑。:)没有业主委员会?还是要协商,物管有一定责任,因为楼上的权益肯定受影响。
    +1 2018-06-25 举报
  • qetn 丨Lv 3
    你好,如果楼上发生漏水事故,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协调解决,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如果经专业人员勘察,漏水确因楼上业主导致,楼上业主又不肯处理和赔偿,楼下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楼上发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决:??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希望对你有用!
    +1 2018-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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