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哪些?$https://m.fang.com/ask/ask_3340200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3402005
共3个回答
-
-
-
ask1855446077
丨Lv 2
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回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才能交易,需要交的税是契税,个税,如果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就不用交个税了,经济适用房还有综合地价款这个税,2008年4月8日以前经济适用房满五年(看原购房合同的时间)是网签价的10%,2008年4月8日以后房屋交易优先回购,若不回购,则交纳差额的70%(差额是指原购经济适用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差价)就是这几个税.回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随时能卖,其他税费与一般房子一样,只是多了一个土地出让金3%
-
-
-
ask9952160471
丨Lv 0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卖方交纳:①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③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
-
-
ask4468169200
丨Lv 1
据我所了解:(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希望对您有帮助。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