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杨,家住贵州惠水县农村,在老家危房改建,拆建时通过村...
我姓杨,家住贵州惠水县农村,在老家危房改建,拆建时通过村委会的同意,但当时的村主任说要先交500元钱,当时也没好说什么,先交了,可后来去找他开发票时,发票的名字是我弟的名字,发票是交社抚费发票,上面写了大写伍佰圆整。当是我和我弟都已结婚,各自有家室。我起房子和他没关系,收我的钱开的发票是我弟的超生款发票,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收费是不是乱收费,变相收费,我危房改建这个村主任有没有权力收起这方面的费用,这个钱能要回来吗?要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权。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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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127873933
发布于2018-06-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