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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房屋征收定向保障房产权调换补偿,原建筑面积14.(来自北京阳光星苑小区)

    南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房屋征收定向保障房产权调换补偿,原建筑面积14.28平房米,三口人之家在阳光星苑二期认购分了一套65.7平方米房子,房产证还未下来,前夫私自卖了,请律师诉讼“合同无效”我败诉。写有不合常规,关于分房事宜我未参加过一次,分到的新房我也未去过一次,事实就是这样的,因我经济困难,下一步不敢轻易打官司了,没办法还是打个明白!求助各位律师!我退休职工老太太没有了住处。 北京市

    产权调换 新房 房屋征收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5690235353

    发布于2018-06-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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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402917629 丨Lv 2
    您好,理论上,房产尚未进行过户的,且未经您的同意而进行买卖的,则是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您也可向您前夫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建议电询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1 2018-06-12 举报
  • ask3206846364 丨Lv 1
    您好!对一审判决不服及时上诉。可以到户籍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1 2018-06-12 举报
  • ask208901094 丨Lv 1
    您好,像专业律师帮你
    +1 2018-06-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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