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按照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为今年四月份,现在怎样才能争取我们的利益最大化?能不能过户之后我们再索要赔偿?$https://m.fang.com/ask/ask_3301001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3010011
-
按照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为今年四月份,现在怎样才能争取我们的利益最大化?能不能过户之后我们再索要赔偿?
我是买方,按照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为今年四月份,但是现在还没有完成过户,按照合同规定,逾期一天他们要赔偿我总房价的千分之三,到现在差不多都十来万了,但是我担心如果我按照合同规定索要赔偿对方会违约终止交易,我是不想放弃房子,现在怎样才能争取我们的利益最大化?安全过户之后合同还有效应吗,能不能过户之后我们再索要赔偿?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3538036555
发布于2018-06-10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
-
-
ask1688583801
丨Lv 2
过户是双方的义务,您要有证据证明是其一方的责任造成!另外违约责任过户后也可以主张!
-
-
-
ask8948059839
丨Lv 2
需根据合同约定具体分析。一般对方违约,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
-
-
ask3766012672
丨Lv 2
您好,建议起诉解决,
-
-
-
ask9689695555
丨Lv 0
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赔偿
-
-
-
lazychen
丨Lv 1
按合同约定的履行,对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个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
-
-
ask6176734698
丨Lv 1
你好,房子已经网签了吗?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