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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有一住房,房主为我父亲,共有四个子女,父亲先于我母亲去世并未立遗嘱,

    现有一住房,房主为我父亲,共有四个子女,父亲先于我母亲去世并未立遗嘱,我母亲在去世之前立有遗嘱,将她的所属房屋份额赠与我二姐。请问我母亲所赠与的房屋份额为多少?我二姐可以占有多大份额?剩余三个子女所占份额为多少? 北京市

    房屋 房产继承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ask1784101448

    发布于2018-06-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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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5931845144 丨Lv 2
    你母亲的份额约5分之3;二姐约10分之7;其他人各约10分之1。
    +1 2018-06-08 举报
  • ask8049513927 丨Lv 2
    你好!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我长期代理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1 2018-06-08 举报
  • ask9460270952 丨Lv 2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 2018-06-08 举报
  • ask8402878220 丨Lv 2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 2018-06-08 举报
  • ask2668091290 丨Lv 1
    您好,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1 2018-06-08 举报
  • ask4021875410 丨Lv 1
    您好,原则上有遗嘱的从遗嘱 ,如有争议可提起诉讼确认相应的份额
    +1 2018-06-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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