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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到的房产前期欠的物业费到底该谁来交的问题

    我在成都竞拍获得一商铺,付了保证金尚未交尾款。了解到原房东欠了6万物业费及未交物业费的滞纳金10万元。在拍卖公告上列明:“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我找法官想悔拍,法官说让我不用管前面的欠费,从我获得房产的时候开始交,之前欠的让物管去告原房东。请问法官口头上说的和拍卖公告不一致。到底以谁的为准?即使原物业起诉了原房东,原房东会不会以拍卖公告为由反过来起诉我?另外,物业说法院查封的时候他们是正式发了申请函,列明欠费情况给法院的,但法院并未在拍卖公告中体现。 北京市

    物业费 物业 房产 商铺 举报

    提问者:mxybill

    发布于2018-06-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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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5036161121 丨Lv 2
    可以向法院咨询。
    +1 2018-06-08 举报
  • ask9846112191 丨Lv 2
    你好,可以向法院咨询。
    +1 2018-06-08 举报
  • ask236494455 丨Lv 2
    您好,应以拍卖公告为准
    +1 2018-06-08 举报
  • 鲁张琼 丨Lv 3
    看拍卖说明。
    +1 2018-06-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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