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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源县一处宅基地,由于不同村无法过户,对方交钱,我交房产证,对方承诺我

    肇源县一处宅基地,由于不同村无法过户,对方交钱,我交房产证,对方承诺我不服任何责任,这样交易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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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854608157

    发布于2018-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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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4053702 丨Lv 1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 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 2018-06-07 举报
  • ask8747037041 丨Lv 2
    你好,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准许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有这样,买卖房屋协议经过依法登记,买房人才取得所买房屋的产权。只有买卖双方的协议书,不经过买卖房屋登记,就没有所买的房屋产权,在物权上是不生效的。另外,如果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因为买房人无权使用该集体宅基地,买卖房屋关系不生效,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屋协议也不生效。
    +1 2018-06-07 举报
  • ask1827851798 丨Lv 1
    房屋所有权还是没有变更。
    +1 2018-06-07 举报
  • ask3399125165 丨Lv 2
    你好,一般看具体情况
    +1 2018-06-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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