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刘三于2001年5月病故。其有二子一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乙与刘丙是否为继承人?
被继承人刘三于2001年5月病故。其有二子一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在其父病故一个月后也相继去世,。刘丙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刘三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言明:次子刘乙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幼女刘丙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另者,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经查明,刘三有遗房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现问: ? ?①本案中哪些是继承人?哪些是受遗赠人?刘乙与刘丙是否为继承人? ?? ②刘三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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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475466578
发布于2018-06-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