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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家具金额于婚前共同支付,现打算离婚,新婚姻法对婚前买房的界定

    你好,09年婚前,女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连税16万,剩余的由我和老公办理婚前按揭30万,两人按揭金额一致,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装修家具金额于婚前共同支付,但装修期间,男方基本撒手不管,均由女方操理。现打算离婚,按照新婚姻法,房子怎么界定?男方说要估算整套房子现在升值后的价格(含装修家具),扣除未按揭的款项,剩下的钱进行***分,男方四,合理么?还有,如果要求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一般是多少钱?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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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068768

    发布于2018-06-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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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8576346484 丨Lv 0
    新婚姻法虽然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所购买那就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贷款购买,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1 2018-06-04 举报
  • ask1971066299 丨Lv 1
    1、结婚后买的房子,即使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她一分钱没出,都是夫妻共有;2、结婚前,按新婚姻法相关条文,婚前买房贵买房人,是分期付款的,婚前支付的部分贵个人,婚后支付的部分,归夫妻共有。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
    +1 2018-06-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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