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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去世后房产过户到我母亲占50%我姐姐和我分别占25%,现在母亲随姐

    父亲去世后房产过户到我母亲占50%我姐姐和我分别占25%,现在母亲随姐姐居住,姐姐怂恿母亲把房卖掉得410多万都由我母亲拿着,请问这笔钱在我母亲去世后,如果我姐姐独吞这笔钱,我还有继承权吗?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杨黎云

    发布于2018-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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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个回答
  • ask5051256701 丨Lv 1
    您好,您有25%的份额,您姐姐无权占有,您母亲的50%的份额,如果老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您和您姐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11 2018-06-02 举报
  • ask5309483796 丨Lv 2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
    +11 2018-06-02 举报
  • ask1856342442 丨Lv 1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诉讼程序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我们可以帮助您
    +1 2018-06-02 举报
  • xxyyjjhh 丨Lv 0
    有的,最好及时继承,以免时间长了,无法证明款项在谁手中,而且如果是在您母亲手中,会涉及到您母亲如何处置、处置去向的问题,可能会涉及更多举证责任,以您母亲处置后又没有遗产无法偿还的问题。
    +1 2018-06-02 举报
  • 褚国宝 丨Lv 3
    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1 2018-06-02 举报
  • 护国二法师 丨Lv 3
    还有继承权,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1 2018-06-02 举报
  • ask4658276976 丨Lv 2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1 2018-06-02 举报
  • ask7310038115 丨Lv 1
    您好,没有遗嘱,您是有继承权的。本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您可联系周雷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1 2018-06-02 举报
  • ask9591234979 丨Lv 1
    本身就有你的25%,这一部分卖完房就该给你 的,你母亲的50%,出去花销,如果没有遗嘱,你和姐姐平分
    +1 2018-06-02 举报
  • ask3073619302 丨Lv 1
    你好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06-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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