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995年分地时,土地证书上有我父亲(已过世十年),我母亲(已过世五年)是这样吗?
我家1995年分地时,土地证书上有我父亲(已过世十年),我母亲(已过世五年),本人和我姐的名字,一共四人。从我16岁开始,一直由我种植和经营,上税等。日常,有关这块土地的事宜,村干部都是找我处理,公示信息都是填写我的名字。2016年,土地确权时,也变更我为户主,只是我们村一直耽误,至今没有确权下来!现在,这块地,政府要征用,给部分补偿款,两个哥哥半路杀出来,闹着要分去世老人的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是给种地的,有劳动能力的人的补偿款,让另谋出路的,两位哥哥有权利分吗?我认为补偿款应该是给我和我的家人,还有我姐姐的。老人在世时,口头上把土地分清楚了,两位哥哥各有各的土地,不应该,也没权利分,是这样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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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208406545
发布于2018-06-0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