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份去昆明买房子,交了首付款后房东感觉自己少卖了几万,想反
2017年5月份去昆明买房子,交了首付款后房东感觉自己少卖了几万,想反悔,因为违约金的关系没直接反悔,后面拖到最后期限直接不过户,不退首付款,我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其中开庭调节过两次,房东均要求我方全款买房,但是合同写的都是分期付款,后调节无法达成一致,等待法院判决,12月中旬一审判决下来,判房东退回首付款及赔付我方违约金,房东不同意,当月提起上诉,一直到2018年5月7日二审开庭,到现在判决书都没下来,整个案件进行了一年了,房东夫妇是本地人,且两人均为公务人员,这样的情况下会不会因为房东的工作性质一直拖着案件不予办理?二审判决书在开庭后大概多久能下达?下达后对方若不同意是否还可以上诉?案件会拖多久?房东若无再次上诉的权利,那么判决书拿到后多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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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921909101
发布于2018-06-0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