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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7471570512 丨Lv 1
    可以的,提醒您一下几点:1、如果原房主的户口不迁走:你的户口很难迁入,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2、如果原房主不迁走户口:你可以找他让他迁走,因为迁走户口是卖房者的合同附随义务。如果他不迁,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但要注意二年的诉讼时效。 其实,如果在买房之初、签合同时在合同中加上一条限卖家于X年X月X日前迁走户口、不迁的违约金,就会好办得多。 3、建议:尽快找卖家,和他签补充协议,约定在X年X月X日前迁走户口并约定违约金,如果协商不成就尽快到法院起诉。 4、如果对方能迁走户口,你迁入户口的程序是:带上你的集体户口户口卡及首页、你的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入户,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一张户口迁出证明,凭迁出证明、在有效期内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11 2018-05-30 举报
  • ask5242976070 丨Lv 2
    有的地方是可以迁户口的,但是有的不可以,是看当地的政策来决定的呢!可以先去咨询一下比较妥当,也可以了解一下流程和所需要的证件呢!
    +11 2018-05-30 举报
  • ask9821108596 丨Lv 2
    可以迁过来,不过要去公安局办理相应手续!
    +1 2018-05-30 举报
  • ask348258038 丨Lv 1
    看在哪个地方,以前可现在好像要多少年以后,可以积分入户
    +1 2018-05-30 举报
  • ask9458974574 丨Lv 1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购房人申请入户报告;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配偶入户的需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未成年子女入户的需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簿;5.入户人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及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6.房屋所有权证;7.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不符合《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第13条的人员,购房入户时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莞城、石龙、虎门、常平购房入户的每入户一人缴纳15000元,在其他镇区购房入户的每入户一人缴纳12000元。
    +1 2018-05-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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