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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我于2017年4月20日在xxxx购买了一处期房请问我们应该如何要求开发商退还我们16万诚意金及拖期这一年所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呢?

    您好郑律师 我想咨询您:我于2017年4月20日在xxx购买了一处期房,开发商为唐山市zz开发有限公司,当时售楼人员告诉我2017年底交房,并收取16万的诚意金,当时该楼盘并未取得预售权证,现在时隔一年多,房子迟迟未下来,去现场看房工人说前两个月刚刚主体封顶,由于开发商资金不够现场处于停工状态,跟开发商多次沟通协商要求退还16万诚意金,可是开发商不同意退还。请问我们应该如何要求开发商退还我们16万诚意金及拖期这一年所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呢? 北京市

    看房 期房 房屋预售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sk2833199737

    发布于2018-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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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70916274 丨Lv 0
    你好,你们之前的协议内容是什么?
    +1 2018-05-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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