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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4761040690 丨Lv 1
    可以这样处置的,收回闲置土地,注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是补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继续开发建设。这两个方法都不错。
    +1 2018-05-28 举报
  • ask2628236536 丨Lv 0
    (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三)由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1 2018-05-28 举报
  • ask3650088927 丨Lv 1
    闲置土地由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向用地单位送达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经认定土地闲置满1年的,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标准计收土地闲置费。 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1 2018-05-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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