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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只有丈夫和孩子的名字我有房产部分继承权吗?

    丈夫在和我结婚前购房,结婚后我和他共同装修(我自己出资5万元),我们各自有一个孩子,房产证是我去办的,但我傻傻的只办了丈夫和两个孩子的名字,我有权继承丈夫的房产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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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734069836

    发布于2018-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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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10589244 丨Lv 2
    1、婚后,你是你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你公婆、丈夫子女同等地位,继承权只在你丈夫死亡以后发生作用,即如果在你丈夫死亡之前你们离婚的话,你对该房子是不能主张权利的。2、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可以视作赠与,你可以按赠与份额享有产权,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标明份额,就是共同共有,即产权人享有的产权份额相等。赠与是可以附条件的,例如可以约定离婚时赠与撤消,赠与条件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口说无凭。有无婚内赠与,在发生继承时是有很大差别的。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丈夫的名字,你丈夫有父母、无子女,你丈夫死亡以后,你可以得到该房子的1/3产权;如果房产证上有你与丈夫两个人的名字,你丈夫有父母、无子女,你丈夫死亡以后,你可以得到该房子的2/3产权。
    +1 2018-05-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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